【【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B,D
【莊福元】評論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xse4521】評論
(A)第15條:陪產假5日,薪資照給(B)第16條:任職滿六個月後
【Chichi Cheng】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03.12.11修正 ★ 15 ★...
【林葉】評論
(A)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5條(產假、陪產假、安胎假)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B)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6條(育嬰留職停薪)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