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玲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農會法第5條第八項各級農會為辦理前條事業,得由五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而該項投資為重大投資事項者,不受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三項之限制,其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