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現行法規規定,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可否在本國營業?
(A) 不可以
(B) 可以,但需經民航局核准同意
(C) 可以,但需經交通部核准同意
(D) 可以,但需WTO協商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7595
統計:A(134),B(278),C(1358),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號誌 單位、運輸系統管理、運輸學常見機關機構及其職掌

用户評論

Kafka】評論

民用航空法67條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應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並應在核定籌設期間內,依法辦理分公司登記後,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核發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分公司許可證後,始得營業。

Ayden Chou】評論

原來如此    一直都以為是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