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udith H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鑑定標準: (一)初選通過標準: 須符合下列二項標準: 1.團體智力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3以上者。 2.二科學科能力測驗得分均須達平均數正1個標準差以上。 (二)複選鑑定標準:依個別智力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者。
【用戶】Yan Yan Hsu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一、鑑定流程(一)觀察推薦:SPM、CPM 百分等級 85 以上或表現優異由級任教師、家長推薦。 1.報名資格:現就讀本市國小二、三、四年級之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1)CPM 或 SPM 在百分等級 85 以上。(2)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 1/3 為原則)。 (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由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及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審查報名資料,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三)初選:實施團體智力測驗。(四)複選:實施複選【一】個別智力測驗、複選【二】觀察評量。 (五)綜合研判:經初審、初選及複選通過者,由各校召開鑑定評量工作小組會議初判後,彙製「鑑定資料暨結果分析表」,連同會議紀錄提報臺北市鑑輔會召開鑑 定安置會議...
【用戶】Stephani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鑑定流程(一)觀察推薦:(1)CPM 或 SPM 在百分等級 85 以上。(2)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 1/3 為原則)。 (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由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及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審查報名資料,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三)初選:實施團體智力測驗。(由臺北市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表現,訂定初選通過標準(報名鑑定安置四年級以上學生之團體智力測驗結果須達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始得參加複選)(四)複選:複選【一】個別智力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