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據「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 本條例依教育基本法制定
(B)六歲至十八歲國民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
(C)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5月底前調查造冊
(D)國民小學應於每年7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6225
統計:A(459),B(137),C(3064),D(445),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運動心理學三碼模式、強迫入學條例、強迫入學條例
用户評論
【Ej Lin】評論
A 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制定B 6-15歲
【Jyotaro Kaga】評論
第 7 條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 (鎮、市、區)公所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前項所定之調查造冊,必要時戶政機關得協調當地國民小學協助辦理。第 8 條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