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g Liou】評論
依據考題年段來看,當時應適用98年特教法第23條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三歲開始。 另,修正後特教法(101.1.23)第23條又修正一次,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以上資料出處:全國法規資料庫 怎麼選都不會是出生後呀...故建議答案修正為最新的(C) 2歲。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
【彭小寶】評論
答案應該是(C)
【彭裕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