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不符合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消防防護計畫製定之規定?
(A)療養院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
(B)地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C)防火管理人每 3 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
(D)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116
統計:A(33),B(23),C(246),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施行細則14#1 本法第十三條所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 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2 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3 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十二小時;複訓不得少於六小時。

【用戶】sppjfxk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舊條文 104年6月29日修正本法第十三條所稱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並經省(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十六小時。防火管理人每二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用戶】skyhalu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無答案應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