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ncent W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的債權本可轉讓,但雙方可用特約 約定債權不得讓與第三人特約者(即債權人)違反約定將債權讓給第三人,本應無效但書說,這不得轉讓的特約當第三人為善意時無法與之(第三人)對抗 (也就是讓與有效)
【用戶】toshi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甲對乙有新台幣100 萬元之債權,雙方有不得讓與之特約,甲仍擅自將該債權讓與不知情之丙,其讓與之效力如何? (A)有效(B)無效 (C)效力未定(D)須經乙之承認始生效力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6 年 - 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五等#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