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linkin】評論
DSM-5更改為12歲之前
【Nian Sheng Ch】評論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的診斷準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如下:注意力不足的症狀包括:經常粗心大意,不注意細節,造成功課及其他活動中許多錯誤。無法持續注意力。心不在焉,有聽沒到。交代的事無法完成。無法安排工作或散慢,要人提醒才能完成。逃避或排斥須專心的工作,如做功課。常掉東掉西。易被外界吸引而分心。常需要被提醒每天要做的事。過動之症狀:無法安靜做好、扭來扭去。需要坐著時會離開座位。許多不該亂動的場合,會爬上爬下或亂跑。無法安靜的玩遊戲。不停的動。話太多。衝動之症狀:老師問題還沒問完,就搶先回答。無法耐心輪流、等待。插嘴或打斷別人。上列(1)(2)症狀中吻合六項症狀:時間超過六個月,七歲前便開始、在兩種以上的場合上述症狀,且合併有學業、人際、情緒、行為等功能影響時需要就診專業醫師或專業人員協助評估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