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ture Lai】評論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34 條 第三類外國人(即外國留學生)之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為6個月。前項許可工作之外國人,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