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A 為金融機構,與 B 保險公司訂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契約。於承保期間內,因所屬員工甲之 不誠實行為,至遭受損失新臺幣 1,000 萬元。A 請求 B 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B 抗辯:原告 未督促員工確實遵行其管理手冊,並違反金庫管理規定,且亦未採取必要措施,就系爭損失 之發生與有過失,認為不應給付,請問 B 保險公司應給付多少金額?
(A)A 與有過失,B 不需給付
(B)A 與有過失,B 給付 250 萬元
(C)A 與有過失,B 給付 500 萬元
(D)A 與有過失,對保險給付不影響,B 給付 1,0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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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評論

第 1 條1.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