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關於憲法解釋作用敘述何者有誤?
(A)闡釋憲法文字疑義
(B)補充法律不備
(C)推陳出新作用
(D)受到成文法條拘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873
統計:A(1),B(8),C(34),D(83),E(0)

用户評論

【用戶】單身狗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以法位階理論來看,大法官釋憲的效力,等同於憲法。而憲法的法位階成文法條。所以大法官釋憲的效力成文法條。故不受其拘束。

【用戶】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警法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求解

【用戶】黃國成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中央或地方機關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二、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上級機關對於不合規定者,不得為之轉請,其應依職權予以解決者,亦同。(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九條)人民、法人、政黨一、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二)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