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販賣機制,故把個人販賣】評論
必於其他法律猶未能充分保護該法益時,始宜以刑法介入。(刑法具有最後手段性,只有其他法律效果不能有效防制不法行為時,才使用刑罰。)以上為刑法謙抑理論的內涵內涵:.刑法具有最後手段性,只有其他法律效果不能有效防制不法行為時,才使用刑罰。.對於輕微案件檢察官得為不起訴處分,此乃基於刑法之最後手段性及謙抑思想。.「若有其他手段可以防止不法時,則不輕易動用刑法……」。.謙抑思想共有補充性、片斷性、寬容性等 3 種內涵。取自:http://teacool.blogspot.tw/2015/11/blog-post_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