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化粧品廠商未經申請核准刊登化粧品廣告,應如何處置?
(A)處以罰鍰
(B)處以罰金
(C)處停業
(D)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4067
統計:A(937),B(20),C(5),D(10),E(0)

用户評論

腦洞爆炸】評論

注意注意!!!!法律已改,這題已經因時間而改了。注意化妝品廣告規範中"事前審查"相關條文已違憲!今年106年1月6日起已經失效資料來源:大法官釋字第744 號解釋藥物廣告則維持"事前審查"資料來源:大法官釋字第414 號解釋比較藥物廣告:事前審查化妝品廣告毋須事前審...

】評論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24 II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30 I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