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評論
藥事法 §47 I藥物製造、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仍須繼續製造、輸入者,應事先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展延之。但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五年。屆期未申請或不准展延者,註銷其許可證。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17 罕見疾病藥物依本法查驗登記發給藥物許可證者,其許可證有效期間為十年。有效期間內,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同類藥物查驗登記之申請,應不予受理。
【Gary】評論
漏掉原試卷37題:37.化粧品廠商未經申請核准刊登化粧品廣告,應如何處置?A.處以罰鍰B.處以罰金C.處停業D.移送檢察機關偵辦ANS: Aref:https://wwwq.moex.gov.tw/ExamQuesFiles/Question/102/102100_6310.pdfhttps://wwwq.moex.gov.tw/ExamQuesFiles/ModifyAnswer/102/102100_MOD6310.pdf
【阿拉伯公主】評論
有缺題目喔37.化粧品廠商未經申請核准刊登化粧品廣告,應如何處置?A.處以罰鍰B.處以罰金C.處停業D.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依據新法:答案是應該是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