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有關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B) 立法委員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質詢之權
(C)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院長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D)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4158
統計:A(143),B(189),C(5459),D(1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案與不信任案

用户評論

【用戶】趙偉志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增修第3條-憲法第57條規定停止適用 

【用戶】jessamineli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    3    條  (行政院)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

【用戶】狂徒(我要回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憲增§3 II:質詢 施政 不信任

【用戶】Go for i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原憲法57條已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