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玲】評論
消費者保護法§19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消費者保護法§2十、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十一、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事銷售,所為之買賣。故本題之(A)、(C)是屬於"郵購買賣",(D)是屬"訪問買賣",因此都受消費者保護法§19之保護。
【fox3108】評論
6樓解釋得相當清楚,現在奧客很多,並不是消費者想退貨就可以退貨的。
【Lin Lin】評論
消保法底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消保法第2條第10、11款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本題中,(A)、(C)兩選項屬於消保法所定之通訊交易契約{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訂立}(D)則是訪問交易契約{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 郵購化妝品 (B) 在旅遊展,預定旅遊行程 (C) 經由電視購物網,洽購美容課程 (D) 在辦公室被推銷購買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