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房間內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D0070118&k1=%E5%B0%88%E6%9C%89%E9%83%A8%E5%88%86%E3%80%81%E7%B4%84%E5%AE%9A%E5%B0%88%E7%94%A8%E9%83%A8%E5%88%86%E4%B9%8B%E4%BF%AE%E7%B9%95%E3%80%81%E7%AE%A1%E7%90%86%E3%80%81%E7%B6%AD%E8%AD%B7%EF%BC%8C%E7%94%B1%E5%90%84%E8%A9%B2%E5%8D%80%E5%88%86%E6%89%80%E6%9C%89%E6%AC%8A%E4%BA%BA&k2=&k3=&k4=&kwid=2098&cd=2012/10/7
【Eder Tpc】評論
(A)是所有權的專用部分
【易君博】評論
原來A是陷阱
【盧妍蓁】評論
(精修)下列關於共有物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AD (A)除契約或法律另有訂定外,共有物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 (B)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C)共有物之改良,非經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者之同意,不得為之 (D)共有物之保存,非經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者之同意,不得為之 (A)民法820條第5項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D)共有物之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C)共有物之改良,非經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者之同意,不得為之 土地法第34條之一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nn應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