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八面】評論
第13 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Steven Lee】評論
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本意者...字面上就不是過失囉~
【livtykimo】評論
是故意
【Eder Tpc】評論
確信不發生才為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