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於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預留合理的期間,使消費者能檢視契約條款之內容之期間,稱為:
(A) 除斥期間
(B) 審閱期間
(C) 解約期間
(D) 撤銷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9611
統計:A(359),B(5877),C(59),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之限制、定型化契約

用户評論

劉安晉】評論

(B)第 11- 1 條(審閱期間)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Vivin Wu】評論

補充說明: 撤銷權之行使,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此一年期間稱為:除斥期間 

劉煥明】評論

除斥期間,係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之存續期間。亦即某種權利之存續,僅限於一定之期間者。除斥期間之設,其理由在於維持法律之現有秩序。

Erik Jones】評論

審閱期,契撤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