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下列關於其方法與範圍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原則上應以金錢為之
(B)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C)賠償範圍應包括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
(D)被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若與有過失者,賠償義務機關不得主張過失相抵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9506
統計:A(53),B(307),C(633),D(3136),E(0)

用户評論

王國豪】評論

國家賠償法的前理解:適用民法「過失相抵」原則:是指在加害人依法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也有過失」,則可以「根據受害人的過失程度減輕直至免除加害人的賠償責任」。法律規定有故意或過失者應負賠償責任,但「損害的發生與擴大,有時被害人也有過失」,這時純由行為人負起賠償責任,也是不公平,故「如果是自己的過失也必須要負點責任」。

Mini Hsu】評論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5條之橋梁條款,準用民法第217條 (被害人與有過失,過失相抵)第一項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