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有關行政契約締結後之內容調整,以下說明何者正確?
(A)締結行政契約之雙方當事人均有權依法片面調整契約內容
(B)人民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後,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片面調整契約內容,但應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
(C)行政契約締結後,雙方當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片面調整契約內容
(D)行政程序法未明文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6635
統計:A(167),B(5484),C(178),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行政行為、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

用户評論

Mavis Hsieh】評論

行政程序法 146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必上】評論

147 不可預期理論

井底之蛙】評論

147 I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必上榜,沒有退路!】評論

O   (B)人民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後,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片面調整契約內容,但應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 第 146 條 王之行為-公益調整權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X    (C)行政契約締結後,雙方當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片面調整契約內容 第 147 條 不可預見的調整權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