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奕誠】評論
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為就業模式之一,對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者,推動設立庇護工場,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另外,對於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或庇護職場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在庇護工場內職場見習服務。支持性就業是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