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下列何者不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A)應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之可能性
(B)當事人得適時向主管機關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
(C)公開舉行聽證
(D)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僅須公開展覽,無須送達申請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8416
統計:A(41),B(63),C(99),D(9202),E(0)

用户評論

葉香君】評論

釋字第709號解釋爭點:都市更新條例關於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計畫之審核程序規定,違憲?1. 中華民國87年11月11日制定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第10條第1項: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  (2)同條第2項:有關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之規定,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2. 92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第19條第3項前段規定,並未要求主管機關應將該計畫相關資訊,對更新單元內申請人以外之其他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分別為送達,且未規定由主管機...

連靜芯】評論

分別送達

我可以做到】評論

D還是看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