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在路邊擺攤賣西瓜,將幾把極為鋒利的西瓜刀放在桌上供使用。住在附近的乙與丙兩位熟客經常到甲擺攤處與甲聊天,脾氣暴躁著稱的乙經常與丙發生激烈爭吵,彼此間亦偶有肢體衝突。某日,乙與丙兩人又發生爭吵,乙突然拿起桌上西瓜刀朝丙砍去。丙以手抵擋致手部受傷,後失去重心跌倒,頭部撞擊地面致顱內出血。雖經甲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試問:甲、乙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7979
統計:A(239),B(41),C(1237),D(1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 85 條 通緝書、告訴與告發、調查證據

用户評論

【用戶】Yi-Hsin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目前被選為之正解,其解釋不完全正確

【用戶】林心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Yi-Hsin Hsieh 好厲害

【用戶】李強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這答案是因為第208條沒有說「機關鑑定需具結」嗎??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208機關鑑定,實務認原則上鑑定機關不需具結,因法無明文(並未準用202)。但208II規定,若法院認有必要令該自然人之鑑定人出庭說明時,其自須負具結義務(202),並接受交互詰問(166~167-7)。學說則認具結目的係在擔保公正性,故該鑑定人之自然人仍須具結。依206I,書面鑑定報告有證據能力,為159I傳聞法則之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