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Jay】評論
肯定多元文化 並積極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因此在民國87年 成立第一部以原住民為名的法律"原住民族教育法"
【Zoey Hsu】評論
第 10 條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