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櫻櫻】評論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劉雅文】評論
冤獄賠償法為國家賠償責任之特別立法。
【Ya Ya Chou】評論
冤獄賠償法改為刑事補償法
【珍惜時間】評論
釋字487號 冤獄賠償法為國家賠償責任之特別立法,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