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項行為非屬絕對阻卻行政罰責任之事由?
(A)依法令之行為
(B)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
(C)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
(D)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8907
統計:A(177),B(5286),C(1718),D(96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概要

用户評論

666666666】評論

回樓上,參行政罰法7條1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Show Ayu】評論

保障報告,服務陳述

937 Joy】評論

不予處罰: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有但書的不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