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誠誠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洗錢防制法第4條(特定犯罪所得之意義)I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所得,指犯第3條所列之特定犯罪而取得或變得之財務或財產上之利益及其孳息I前項特定犯罪之所得之認定,不以其所犯特定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
【年級】大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