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Police 上榜】評論
第194條 ( 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加油!】評論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不包括 : 被害人自己、繼父母、同居人 ! 包括 : 養父母、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