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若內政部於行使職權時,認為其所適用之法律牴觸憲法時,應如何處理?
(A)逕行拒絕適用該牴觸憲法之法律
(B)逕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C)交由行政院決定是否應適用該法律
(D)經由行政院層轉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3816
統計:A(325),B(2147),C(220),D(55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委提議出席決議

用户評論

堅定~高考上榜】評論

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9)

盧妍蓁】評論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B)聲請統一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其聲請應經上級機關層轉 (C)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D)釋字第 334 號解釋有關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條例所定公債之解釋,屬於統一解釋案件103 年 - 103年高考三級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6862答案:C1.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統一解釋?A:聲請統一解釋,須具備以下條件:(1)有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之情形。(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