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評論
緊急暴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使得為之:1.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2.減少大量集體有效劑量3.防止災難為搶救生命者劑量盡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500mSv)除前款情況外,劑量盡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100m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