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⑺檳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0841
統計:A(71),B(70),C(540),D(63),E(0)

用户評論

Hsuanchu Lai】評論

法規名稱:公務人員任用法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7 月 28 日第 32 條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第 33 條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2條 (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交一教公~另以法律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