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共有人甲持裁判分割共有物A地之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將其所分得土地而為共有人乙占有之部分予以點交。乙抗辯該分割判決並未命乙點交其占有之土地部分,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如乙在甲訴請分割前,已向甲承租A地,則在執行程序中,乙應如何謀求救濟?(25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