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海巡人員於我國沿海 24 浬內追緝一艘將船貨拋棄水中以避免查緝之船舶,其規定如何?
(A)處船長及行為人罰金,並得沒入該船舶
(B)處船長及行為人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C)處船長或行為人罰金,並得沒收該船舶
(D)處船長或行為人罰鍰,並得沒收該船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1649
統計:A(37),B(140),C(5),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C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5 條 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船長及行為人各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用戶】今年就要考上!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25 條nn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管領人及行為人各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用戶】Coney Li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25 條 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船長及行為人各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用戶】今年就要考上!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25 條nn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管領人及行為人各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用戶】戀小薇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25 條 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船長及行為人各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