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文】評論
刑法第19條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因故意:想打人,借酒壯膽因過失:酒駕不慎撞死人題目之甲,並非一開始就想殺乙,而是因為酒醉而導致自制力減弱~
【楊仲彥】評論
我覺得這很明顯是自醉行為 應該是a 有人可以告訴我a為什麼不是嗎
【鄭育凱】評論
自醉行為是學界少部分老師的主張
【王鈞】評論
A是自制力減弱而已不是喪失 所以是得減不是無罪而且他是喝酒 後才有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