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 Xu】評論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民法983)
【羅大頭】評論
這題沒說輩分和血親還姻親,怎判斷是無效
【林育暄】評論
表兄妹 人家還提示你四親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