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種法令提及在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具有選擇子女受教育方式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A)憲法 
(B)教育基本法 
(C)國民教育法 
(D)家長會設置要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0117
統計:A(3),B(365),C(91),D(2),E(0)

用户評論

Catalina Zeng】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8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Vivi Chung】評論

國民教育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第 4 條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王柏矞-屏師102級】評論

51.下列哪一項法令規定在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具有選擇子女受教育方式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A)憲法 (B)教育基本法 (C)國民教育法 (D)家庭教育法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fu我要當老師】評論

教育基本法 102更第8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國民教育法 105更第20-2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其參與方式、內容、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