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就子虛烏有的那個子虛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國賠相關。廖耀徳 小三上 (2013/09/01 00:51) 122 現行國家賠償法採雙軌制,除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外,亦可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雙軌指1於行政訴訟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須否踐行書面先行主義?否 ex建照遭違法撤銷→訴願→撤銷訴訟→合併請求國賠 ✤行政訴訟之國賠 →行政法院、合併請求、不須裁判費2被害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書面協議先行。 ①拒絕賠償、不為協議、協議不成立 →被害人可向普通法院提起國賠訴訟 ②協議成立 →具行政契約性質 →具執行名義 ✤民事訴訟之國賠 →普通法院、先行協議、需裁判費 ✤只能挑一種:國賠法§11:「…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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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 第5條(請求應為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