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不得作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之理由?
(A)當事人主張原審法院事實認定錯誤
(B)當事人主張原審應適用行政機關發布之解釋函令,法院未具理由說明為何不適用
(C)原告聲請鑑定,原審法院未送鑑定,且未說明理由
(D)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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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 242 條對於高等行政法...

】評論

1.最高行政法院105年7月份第1...

gavin821230】評論

沒有說明理由或是理由矛盾:都是違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