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下列哪一個年級,教師須將轉銜服務內容列在IEP中?
(A)國小三年級
(B)國小五年級
(C)國小六年級
(D)國中二年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947
統計:A(493),B(197),C(3453),D(293),E(2)
用户評論
【用戶】謝佩佩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要跳到下一個學習階段的時候,需要轉銜服務喔!例如:幼稚園(大班)→小學、小學(六年級)→國中、國中(國三)→高中
【用戶】李健美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鍵字→轉銜(轉換銜接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