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下列哪一個年級,教師須將轉銜服務內容列在IEP中?
(A)國小三年級
(B)國小五年級
(C)國小六年級
(D)國中二年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947
統計:A(493),B(197),C(3453),D(293),E(2)

用户評論

【用戶】謝佩佩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要跳到下一個學習階段的時候,需要轉銜服務喔!例如:幼稚園(大班)→小學、小學(六年級)→國中、國中(國三)→高中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喔~原來如此!!

【用戶】李健美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鍵字→轉銜(轉換銜接之意)

【用戶】Keep Happy Mo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轉銜服務轉銜服務轉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