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三顧茅「ㄌㄨ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021
統計:A(87),B(452),C(19),D(6),E(0)

用户評論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29 條 (經理人)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七項之情形者,專案核定之主管機關應要求參與政府專案紓困方案之公司提具自救計畫,並得限制其發給經理人報酬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或限制;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理人應在國內有住所或居所。

【用戶】鄭聖勳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2出席,1/2同意。有限公司:全體股東1/2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