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國語文課程綱要中強調,注音符號的學習應採「綜合教學法」,而此種教學法符合下列哪一項課程組織的原則?
(A)由整體到部分
(B)由易而難
(C)由近及遠
(D)先決的條件優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5777
書單:注音符號教學是採「綜合教學法、課程調整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注音符號教學原則(1)注音符號於第一學年前十週,採綜合教學法教學。 (2)教學時應適應個別差異 (3)練習拼讀時採「直接拼讀法」 (4)設計生動有趣的輔助活動 (5)利用聯絡教學及統整教學,擴大學習領域,拓展學習空間。 (6)注音符號教材(首冊)之編輯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課程評鑑及語文教學策略分享

【用戶】高筱蒨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注音符號綜合教學法教學時,先認語句,進而辨認語詞、單字,再辨認各個符號的音與形,最後練習拼音。---「先綜合,後分析,再綜合」---

【用戶】李其霖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綜合教學法的課程組織原則---由整體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