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教學「概念」時,教師應當:
(A)多舉出反面例證
(B)多舉出屬性
(C)只提示主要屬性,放棄不重要屬性
(D)實物的參觀比看掛圖更易把握概念。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13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劉嘉棻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所謂的概念是沒有最後形式的,概念老是可以修的、改進的。因此老師絕對不能以完整的、確定的和權威的方式介紹新的概念。(R.Kaplus)我們只需提示主要屬性  解釋兒童所觀察的結果,接著應給予兒童充分的機會去發現。教育上多用正面當例證較為恰當,符合教育的意義且實物的參觀未必比掛圖更易把握概念  否則國小或國中的教具  怎麼那麼多掛圖呢再者  實物的參觀只能限於眼見具體情境或熟悉的經驗(張春興:三化取向,2005,p95)而像是 侏儸紀 這種時代性的觀念或更抽象性的觀念就沒有實物可以參觀---以上,資料來源來自PTT 實習教師板的geniitwo文章------------

【用戶】Lulu Hu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選取和界定概念:教師事前對預定教導的概念自行下一個定義,所下的定義不僅要考慮學生是否理解,而且要能含蓋該概念的重要屬性。2.分析重要屬性:就預定教導的概念,分析出屬於該概念例子的共同特徵。例如:長方形概念的共同特徵是:(1)是一幾何圖形;(2)有四個邊;(3)有四個直角;(4)對邊平行且相等。3.事先準備正例和反例:所謂正例是指要能具備所有的重要屬性,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即可視為反例。就前面所提的長方形概念而言,三角形便是一個反例,它固然是一幾何圖形,但只有三個邊。舉反例的原因是有助於學生分辨清楚該概念的重要屬性。4.向學生解釋學習過程:告訴學生要學會用自己的話為概念下定義,並自行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