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茱蓉】評論
得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1.檢察官聲請【死亡宣告】2.喪失中華民國國籍3.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之【廢止戶籍登記】,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
【GRACE】評論
名 稱:戶籍法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48-1 條 下列戶籍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一、死亡宣告登記。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三、撤銷前款登記之撤銷戶籍登記。四、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撤銷戶籍登記。五、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撤銷戶籍登記。六、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