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項登記係可不經催告申請,由戶政事務所逕行職權為之?
(A)法院裁判確定之離婚登記
(B)喪失國籍廢止戶籍登記
(C)死亡宣告登記
(D)變更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困難0.210181
統計:A(97),B(1211),C(276),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籍法:國籍喪失,禁止國籍喪失之要件,國籍喪失之限制、因當事人申報錯誤之戶籍登記之更正、逾期辦理戶籍登記戶政事務所之作為

用户評論

楊茱蓉】評論

得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1.檢察官聲請【死亡宣告】2.喪失中華民國國籍3.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之【廢止戶籍登記】,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

GRACE】評論

名  稱:戶籍法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48-1 條   下列戶籍登記,免經催告程序,由戶政事務所逕行為之:一、死亡宣告登記。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廢止戶籍登記。三、撤銷前款登記之撤銷戶籍登記。四、撤銷中華民國國籍之撤銷戶籍登記。五、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撤銷戶籍登記。六、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之廢止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