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蒐集物證的過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縣市警察局分局長主責確保證物監管鏈(chain of custody)的完整
(B)法醫應在現場監督物證的蒐集
(C)檢察官應在現場監督物證的蒐集
(D)所有觀察結果應由現場勘查人員藉由攝影、測繪以及筆記紀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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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聖傑】評論
向法庭證明證物係於「監管(督)鍊 ( Chain of Custody)」下送達分析人員,即證物從發現起至提出法庭作證止,都受具備法定權責之人或機關的監管(督),無誤裝、調包、栽賊、偽造或愛造,而證物移轉監管(督)皆有簽交簽收,且保存無中斷的監管(督)紀錄。故A、B、 C皆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