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何種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A.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B.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C.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
(A)僅 AB
(B)僅 AC
(C)僅 BC
(D) ABC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

【用戶】迷你哆啦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郵政儲金利率未依第九條規定以年率為準或未於營業場所揭示。二、未依第十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B.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逕依第三人請求,而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或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C.。四、郵政儲金之運用未依第十八條授權訂定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五、郵政儲金及匯兌業務未依第三十條授權訂定之監督管理辦法辦理。六、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

【用戶】晴晴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