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下班後著便裝,私帶配槍,槍殺仇家,應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B)公務員由於職務繁重,無法兼顧各個細節而發生疏誤,侵害人民權利,由於他已經盡力,所以無故意過失,無法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C)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於執行委託事務時違法侵害人民權利,被害人得向受託人請求國家賠償
(D)民間業者協助執行拖吊違規停車之事務,為行政助手,當其不慎損害人民車輛時,執行取締違規停車之警察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322
統計:A(0),B(4),C(10),D(35),E(0)

用户評論

dazzle】評論

(C)應改成向原委託機關請求國賠(D)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如義交、義消、拖吊業者。行政助手本身無獨立法律地位,只是行政機關手足之延伸,故應向行政機關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