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社會救助法對於家庭總收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已就業無法提出薪資證明者,依最近一年度之財稅資料所列工作收入核算
(B)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
(C)包括動產及不動產之收益
(D)其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不併入其他 收入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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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mile】評論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但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或五十五歲以上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介工作三次以上未媒合成功、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全日制職業訓練,其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仍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但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參加建教合作計畫所領取之職業技能訓練生活津貼不予列計。

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