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於洽商或回復公務時,所使用的文書稱為下列何者?
(A)節略
(B)會勘通知單
(C)箋函或便簽
(D)提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馬鈴薯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4) 手令或手諭:機關長官對所屬有所指示或交辦時使用。(5) 簽:承辦人員就職掌事項,或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陳述、請示、請求、建議時使用。(6) 報告:公務用報告如調查報告、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等;或機關所屬人員就個人事務有所陳請時使用。(7) 箋函或便簽: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於洽商或回復公務時使用。(8) 聘書:聘用人員時使用。(9) 證明書:對人、事、物之證明時使用。(10) 證書或執照:對個人或團體依法令規定取得特定資格時使用。(11) 契約書: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成立契約關係時使用。(12) 提案:對會議提出報告或討論事項時使用。(13) 紀錄:記錄會議經過、決議或結論時使用。(14) 節略:對上級人員略述事情之大要,亦稱綱要。起首用「敬陳者」,末署「職稱、姓名」。(15) 說帖:詳述機關掌理業務辦理情形,請相關機關或部門予以支持時使用。(16) 定型化表單。

【用戶】馬鈴薯頭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4) 手令或手諭:機關長官對所屬有所指...